《油气等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规则》印发
“围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油气体制改革需求,大力推进油气地质自然资料集成研究和共享应用。”《油气等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近日印发后,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有关负责人就后续工作打算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海洋地质等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深入推进地质资料集成研究与共享利用。
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信息资源,地质资料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对科学部署找矿、减少重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此次《规则》修订延续了现行的大部分条款,并结合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调整和补充。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新增委托保管申请内容。二是新增各单位工作职责。主要细化并明确自然资源部、全国地质资料馆和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各油气集团公司和受托单位的工作职责。三是完善细化地质资料接收验收工作要求。四是新增地质资料安全保管要求。明确受托单位应配置必要设施设备,参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分级标准达到甲级及以上要求,加强涉密地质资料管理。五是规范地质资料服务利用方式和流程。六是新增监督与奖惩内容。在推进地质资料公开利用方面,《规则》作了具体规定:受托单位应提升服务意识,制定地质资料服务办法,向社会公众提供多元服务方式;及时发布地质资料目录;受托单位应通过地质资料网络订单服务系统受理服务订单;加强地质资料服务监督。
对于后续工作,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及培训力度,加快推进委托保管地质资料网络订单服务,大力推进油气地质资料集成研究和共享应用,做好新老文件衔接等。(源于: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