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又获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对进一步推动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安排。
无疑,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具体举措,不仅为新时代内蒙古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还为我国北方地区能源基地的发展和转型提供了重要指引和参考。
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何如此受到重视?这与内蒙古重要的生态区位和能源资源地位不无关系。
内蒙古横跨“三北”,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与此同时,内蒙古能源资源禀赋优势突出,煤炭资源探明储量居全国第一位,风能储量、太阳能年总辐射量分别居全国第一、第二位。其稀土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相关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已形成地质调查、勘查、采选、冶炼、加工和应用的完整产业链。2023年,内蒙古煤炭产量12.1亿吨,占全国煤炭总产量超1/4,其中销往自治区外煤炭产量7.2亿吨以上。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而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亦是内蒙古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强调内蒙古要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这为新时代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2023年10月,《意见》印发,再次强调内蒙古要加快落实“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此次六部门印发的《政策措施》,作为一项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了《意见》中的重点任务,政策全面,措施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促进内蒙古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推动能源转型上,《政策措施》强调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发展,从大力发展新能源、推动化石能源绿色开发和清洁利用、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创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支持内蒙古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具体措施。
在推进产业升级上,《政策措施》提出,既要做优做强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又要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立足资源优势与产业基础,支持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支持高质量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打造国家新能源与先进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鼓励能源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在深化区域合作上,《政策措施》提出,推进内蒙古与沿黄省区及毗邻区域合作,协同推动清洁能源输送走廊建设,在产业发展、能源保障等方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内蒙古融入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深化与俄蒙等国绿色低碳务实合作,特别是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无论是优化能源转型路径、探索产业与能源协同发展新道路,还是推动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政策措施》均立足内蒙古的特色优势,从资源禀赋、战略定位出发, 强调以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
这些举措不仅仅是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遵循和指引,也为国家能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和全国新能源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相信,随着《政策措施》的落地,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将不断被激发,为其他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源于:中国矿业报)